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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记账
一、代理记账所需资料
1.首次记账(或建账)需提供的数据
1)各股东投资款入账单或现金缴款单
2) 验资户转正式帐户的转账凭证
3) 注册时的验资、工商注册、****、法人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等费用单据。
4)所有对公帐户的对帐单以及银行的各种支出单据,如支票存根、银行手续费、利息单等。
2.费用类单据(请注明是支付现金还是银行转账,建议提供流水账)
1)水电管理费发票
2)租金发票
3)餐费发票
4)交通费发票
5) 广告费发票
6)电话费发票(含手机费发票)
7)工资表(由员工签名确认的表格或工资条,并盖好公章)
8)社保发票
9)其他与公司相关的发票
3.银行类单据
1)银行对帐单
2)投资款到位进账单
3)开出的支票存根
4)银行进账单
5)银行托收费用单据或发票
6)银行手续费单据
7)其他与对公银行有关的单据
4.采购类单据(请注明是支付现金还是银行转账)
1)产品购入发票或收据及入库单据
2)支付款项证明
3)本月产品入库未付款预估表
5.销售量单据 (请注明是收取现金还是银行转账)
1)本月销售情况汇总表(含发货明细)和出库单据
2)本月收款单据
3)本月开出发票记账联及有关单据
二、代理记账的主要工作内容:
1)根据委託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,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,包括审核原始凭证,填制记账凭证,登记会计账簿,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;
2)为委託人办理税务纳税申报工作;
3)为委託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,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託人签名并盖章后,按照有关法律,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;
4)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;
5)办理委託人委託的其他会计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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